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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做好防火工作 确保清明无森林火灾 |
| 文章出处:云浮日报网络版
发布时间:2007-04-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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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近日发出通知,要求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,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。
通知要求,清明期间,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,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,营造良好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。要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祭祖,培养文明的风俗习惯。各地要严格管制野外用火,认真组织好森林防火巡查人员,落实责任,对重点地段、森林公园、自然保护区等要加强监控和巡查。在主要入山路口要设卡布控,对山坟、墓地较集中的山头地段要安排好人员严防死守,严禁携带火种进山。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、烧香烛和纸钱等。
通知还要求,各级防火办要严格执行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要配齐备足扑火工具,以确保扑火救灾工作的需要。同时,要及时侦破各种山火案件,对各种火灾肇事者,要依法、依规、迅速处理,以此开展警示教育,做到惩治一人,教育一片。(编辑:冯怡驹)
作者:记者卢德军 通讯员黎新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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