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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古,传递各级政府文书的快马(包括人和马)中途休息之所,称为"驿"。快马到驿后,凭官府 牌子验明,人粮马草由驿供给(但京城招待外国来宾或不同畛域之官员住所,档次较高,称为"驿馆")。而民间商业性质、代客存放货物和留住客商之所,称为"栈"。辛亥革命后,我国企业界人士,仿效西方逐步开设旅店、酒店、饭店、宾馆、别墅、山庄、寓所等。 中山毗邻港澳,经营此业者,由前清沿袭至民国时期,俱称为旅店。 1946-1949年期间,孙文西路规模较大的旅店石岐镇总商会东侧的思豪旅店和大庙下8号的金城旅店。 解放前的旅店,设备简陋,仅设有六床大房、双床中房、独床单房、雅洁厢房(内配置大床、麻将台各一张,几椅若干)四类房。所有家具是木器。客商入住先到帐房登记。入到房中,首先看见"携来杂物贵客自理"字样。这时,服务员(茶房)见客人来到,立即泡上一壶茶,并向客人说明厕所、浴室在何处,还介绍饮食饭店,车般交通班次时间等。 |